发表时间: 2022-10-18 17:54:12
作者: 炼化及石化下游产业网
浏览: 581
近日,从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中国石化茂名分公司煤制氢装置原料提效及油渣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获得批准并予以公示!
据了解,根据中国石化茂名分公司煤制氢装置原料提效及油渣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茂名生态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茂名分公司煤制氢装置原料提效及油渣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厂内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现有煤制氢装置进行原料提效及油渣利用技术改造,目前,该装置现有3台气化炉,两用一备,每台炉日处理干基煤能力为1500吨。本项目拟对煤制氢装置B气化炉、C气化炉进行改造,A气化炉不变,改造内容包括:新增煤浆提浓系统,新增油渣的储存与输送、冲洗油系统及管线,新增1台高压灰水泵,优化气化烧嘴、文丘里洗涤器、耐火砖结构,改造中间渣仓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项目改造完成后煤制氢装置产品气从20万Nm3/h增至24.8万Nm3/h(其中氢气线从18.8万Nm3/h增至23.6万Nm3/h,异壬醇合成气1.2万Nm3/h产量保持不变),副产品仍为克劳斯气和二氧化碳气体。本项目总投资179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8.4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气:原料煤卸料系统、储存系统、输煤系统、备料系统均采用封闭措施及微动力除尘;气化灰水真空闪蒸废气经碱洗后排放;富甲醇氮气气提尾气经尾气洗涤塔处理后排放;各挥发性有机物料输送均为密闭管道输送;各挥发性有机物料储罐采用压力罐,泄压阀连通火炬系统;采用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
⑵废水:含氨污水进入厂区现有的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含油污水进入厂区现有低浓度污水处理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气化灰水经闪蒸+沉淀+除硬预处理后与含醇废水一同进入炼油厂区高氨氮污水处理系统,再经外排污水达标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
⑶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⑷固体废物:全煤气化粗渣及细灰(滤饼)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对煤油耦合气化粗渣及细灰(滤饼)开展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合法的处置方式;废催化剂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吸附剂、废脱硫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及污油作为原料分别送炼油厂区5#常减压装置和焦化装置进行内部综合利用。
⑸地下水与土壤:厂内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水质、土壤长期跟踪监测系统;做好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⑹环境风险:本项目依托炼油厂区现有的事故水池及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事故水不进入外环境。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